致全市市民朋友的一封信
尊敬的市民朋友:
您好!
春节将至,您是否想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营造喜庆氛围?在此,我们要提醒您: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质量、产生噪音污染、干扰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,而且还将因违法而被处罚。
根据《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(郴政通〔2017〕6号),郴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(以下简称禁燃区)范围为:滨河路-青年大道-郴江路-苏仙路-卜里坪路-南岭大道-龙女温泉景区-南岭大道-同福路-同心路-寒溪路-万华路-郴州大道-增湖路-兴城路-郴州大道-滨河路所形成的闭合区,以及上述城市道路闭合区域外的部分城市建成区。
为此,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:
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、宣传者、监督者,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成为一种时尚,积极配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,带动身边的家人、朋友一起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环保理念,善意劝阻并制止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,选择安全、文明、环保、健康的方式欢度春节。
当您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而又劝阻无效时,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(0735-12319,或者12345),城管和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。
让我们携起手来,以实际行动营造欢快祥和的节日气氛,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共创幸福美好绿色郴州做出贡献!
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2021年1月24日
苏仙区图书馆:湖南省郴州市高山背路22号 | 湘ICP备18017164号-1
湘ICP备18017164号-1 公安备案号:43100302000182电话(0735) 2885004 今日访人数:79次 总访人数:2337550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