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
亲爱的市民朋友:
您好!
首先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参与和支持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关系到我们每位市民朋友的切身利益。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,您既是文明的建设者,更是文明的受益者。近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揽,开展了“大爱林邑?最美郴州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,推出了全国道德模范2人(雷冬竹、刘真茂)、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人(马恭志、曾宪国)、湖南省道德模范5人、郴州市道德模范3届39人,17人入选中国好人榜;实施了“绿城攻坚”、“城市畅通”行动,累计投入造林绿化资金170多亿元,建成公园游园118个,新建、改扩建道路101条,改造背街小巷500多条……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了较大提升。
当前,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,11月中央文明办将组织专家来我市进行2016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。在此,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,人人争做文明市民,个个争当文明使者。
践行价值观,文明我先行。每位市民都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刻理解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、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、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24个字的深刻内涵,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,在单位做一名好职工,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。大力弘扬“学习雷锋、奉献他人、提升自己”的志愿服务理念,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,齐心创造“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”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注重言和行,争做文明人。市民是城市的主体,市民素质决定着城市文明程度。每位市民都要认真遵守《郴州市民文明公约》,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文明:不随地吐痰,不大声喧哗,不损坏公物,不乱贴乱画,不乱扔杂物,不说不文明的话。自觉维护社区文明:不乱倒垃圾,不践踏花草,不乱搭乱建,不乱停乱放,不吵架斗殴,邻里和睦,互帮互助。自觉维护交通文明:不乱穿马路,不闯红灯,不违章行车、停车,用语文明,无拒载现象,自觉排队候车,主动给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,友善耐心地回答他人提问。自觉维护经营文明:不违章占道,不乱摆摊设点,不欺诈宰客,明码标价,诚信经营。
郴州是我家,文明靠大家。无论您是高龄长者,还是少年儿童,无论您是工农商学兵,还是来自东西南北中,只要工作生活在郴州这片热土上,您就是郴州大家庭的一员。我们真诚地希望全体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和支持,让我们用爱心召唤文明、弘扬正气、树立新风。
亲爱的市民朋友,您的一言一行,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;您的一举一动,关乎城市的精神面貌;您的一颦一笑,代表城市的形象品质;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,是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的关键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说文明话,办文明事,做文明人,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来,争做城市文明的实践者、传播者,同心协力,把郴州建设成文明、幸福、美丽、宜居的美好家园!
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
郴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2016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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